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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假結婚殺街友詐保險 無良鴛鴦重判定讞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iiifgh    時間: 2017-9-23 01:06 AM     標題: 假結婚殺街友詐保險 無良鴛鴦重判定讞

本帖最後由 iiifgh 於 2017-9-23 01:07 AM 編輯

假結婚殺街友詐保險 無良鴛鴦重判定讞
發稿時間:2017/09/22 13:50
最新更新:2017/09/22 13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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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)男子馬祥富和同居女友謝足妹被控誘騙徐姓街友假結婚並投保後,馬男開車撞人、謝女灌食,害徐男喪命。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院更一審見解,判馬男無期徒刑、謝女12年徒刑定讞。

依據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書指出,馬男、謝女因欠債心生歹念,馬男在民國103年3月慫恿徐男與謝女假結婚,並替他投保新台幣500萬元意外險。

後來,謝女約出徐男在桃園楊梅某處見面,馬男則埋伏開車衝撞徐男後逃逸;徐男被路人送醫而逃過一死,治療後仰賴鼻胃管進食。

謝女、馬男兩人心有不甘,謝女等人在徐男出院後,用粥餵食鼻胃管遭人拔掉的徐男時,造成徐男窒息死亡;謝女事後向保險公司索賠,保險公司覺得事有蹊蹺拒絕理賠,檢警循線查出真相。

法院一審判處謝女無期徒刑,馬男10年半徒刑;高院審理後認定馬男是主謀,改判無期徒刑,謝女20年徒刑,王姓男子幫助借車給馬男,遭判處15年徒刑。

案經上訴,高院更一審認定馬男除了是整起犯罪計畫的起始者,籌畫期間還不惜以利誘方式,找尋下手製造車禍的人,惡行重大;謝女雖然是本案的關鍵人物,難以寬貸,但她終究不是主導之人,且未參與殺害徐男的構成要件行為。

高院更一審5月底依共同殺人等罪,判處馬男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,謝女改判有期徒刑12年,王男改判有期徒刑10年6月,全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1060922



假結婚殺遊民詐保 狠女判刑12年定讞
2017年09月22日 11:21 中國時報記者/林偉信

桃園經營小吃店的馬祥富與同居女友謝足妹因缺錢,3年前誘騙遊民徐金龍與謝女結婚,他再為徐投保500萬元意外險後,開車將徐撞癱,徐出院後又被謝女強拔鼻管灌食致死。最高法院今將謝女判刑12年定讞,馬男部分仍在審理中。

判決指出,50歲的馬男與61歲的謝女,為解決債務問題,在桃園內壢火車站一帶找到遊民徐金龍與謝女辦理假結婚登記後,再投保意外險將受益人指定為謝女,圖謀保險理賠。

2014年6月13日凌晨,馬藉故邀約徐男到楊梅一處僻靜的產業道路碰面,開車猛力衝撞徐男。徐身受重傷、顱內出血昏迷,經路人及時發現送醫撿回一命。

徐因為腦傷無法自行吞嚥,必須用鼻胃管灌食,不料,同年7月8日,他出院回到家就被馬男拔掉鼻胃管餵食,3天後,遭謝女煮粥強迫灌食,造成吸入性肺炎死亡,事後馬男等人欲申請理賠,保險公司認有疑義未理賠,進而追出殺人的驚人內幕。

桃園地院認定謝女是主謀,依殺人罪判她無期徒刑、馬男判刑13年半,但高院及更一審查出馬男才是負責籌畫的主謀,考量馬男視他人生命於無物,惡性重大,判處無期徒刑,謝女因非主導之人,改判12年,最高法院駁回謝女上訴確定。馬的部分仍在審理中。    (中時)



派女友和遊民結婚再殺死他詐保 無期未定讞
2017-09-22 11:08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╱即時報導

男子馬祥富和女友謝足妹經營的小吃店生意差,馬將腦筋動到前同事、遊民徐金龍身上。馬讓謝女和徐結婚,幫他投保500萬元意外險,再謀劃撞死徐。徐逃過一劫、被送醫急救,但因腦出血無法自行吞嚥,謝足妹在徐鼻胃管脫落情況下,餵他稀飯讓他死亡。高等法院更一審依殺人罪判馬無期、謝女12年、共犯王仁正10年6月徒刑。3人上訴,謝女和王部分駁回確定,馬涉案部分審理中。

一審時,謝女(61歲)被依殺人等罪判無期徒刑,馬(51歲)判刑13年半,上訴後,高院認定馬男才是主謀,改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,謝女改判20年徒刑。

馬與女友同居桃園楊梅,並在新竹湖口開小吃店,馬男因欠賭債、謝女被人倒會,兩人為解決債務問題,馬見以前在電子公司上班的徐金龍流落內壢火車站一帶當遊民,提議謝女與徐假結婚,並為徐男投保再殺害,詐領保險金。

2014年春節期間,馬假裝好心帶徐男回租屋處收留同住,3月就辦妥徐男跟謝女結婚登記,當晚為徐男投保500萬元意外險。6月13日凌晨,馬騙徐到楊梅一處產業道路,再駕車衝撞徐後逃逸,徐受重傷、顱內出血昏迷。7月初,謝女接徐男出院回家,讓鼻胃管脫落的徐灌粥噎死。

馬後來申請理賠,保險公司懷疑送辦。馬坦承撞人企圖詐保但否認殺人,推稱徐男活著出院,後來死亡是謝女造成,他不在場。謝女辯稱馬男主導假結婚跟詐保,她僅聽命行事,但不知徐男是被馬男撞傷,她為徐男熬粥很仔細用心,非有意噎死徐男。

高院更一審認為馬祥富籌畫整起事件,在找不到人願開車撞徐後,竟自己上陣,還勸說友人王仁正參與,負責接應,惡性重大。謝足妹在馬祥富所提犯罪計畫中,雖居關鍵地位,但她沒直接參與殺害徐金龍,躲過重刑。最高法院認同更一審見解,判上訴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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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祥富設局殺害遊民、詐領保險金,高等法院駁回上訴,馬無期徒刑確定。圖/報系資料照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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